同志人權議題素來有兩大重點—婚姻以及性平,而今天想要來聊聊婚姻這個部分。2019年5月17日是世界不再恐同日,也是台灣備受全世界矚目的一天,因為釋字748號施行法,俗稱同婚專法,就在這一天過關了,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也讓台灣在人權歷史上寫下嶄新的一頁。
老實說我並非是一個政治色彩濃厚的人,但就以此事而言,我非常佩服並且感謝民進黨的決心及努力,願意站出來面對這個在傳統框架下堪稱是禁忌的議題。這起源於一顆30多年前播下的種子,祁家威先生在當年要求同性婚姻遭拒,自此活躍於同志人權運動的領域中。在不管行政程序或法律途徑上,他不遺餘力地一試再試,終於在2017年5月大法官公布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中未保障同性婚姻,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須於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訂,若時限到仍無修法,則同性婚姻自動適用於民法婚姻章。
這本是令人振奮的消息,但在人權意識抬頭的同時,卻也點燃了挺同團體跟反同團體間的戰火,而從釋憲至今這兩年來衝突的激烈程度,可說是達到台灣歷史上的最高峰。在這風風雨雨中,歷經了荒謬又令人失望的愛家公投,從直接修民法,到大費周章地另立同婚專法,雙方的衝突從未少過,終於在世界不再恐同日這一天,同志們可以合法地跟自己的另一半共同踏入愛情的墳墓,同時也須肩負起相對應的責任,30多年前的種子,直到現在才算是開花結果。但雖說是開花結果,卻仍未到收成之時,同婚專法在跨國籍婚姻以及收養子女方面都還有使其更臻完善的討論空間,要如何跟反同方溝通並藉此化消衝突對立,也是須持續努力的課題。
我認為愛是平等的,如圖所示,人種、社會環境、家庭因素…等等,你可以隨意繪染上各式各樣的顏色,但唯一不變的就只有愛,願意為對方付出,關心彼此,看著對方的笑容就會感到幸福,那就是愛的顏色。總而言之,祝2019年5月24日大家新婚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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